Odaily星球日报讯 针对昨日财库局和金管局联合发表公众咨询文件,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货币管理)何汉杰表示,本次文件设有6个月过渡期,条例生效后,现有发行人需在首3个月内提交牌照申请,如期内未有提交申请,将在第4个月底前有序结束其业务。
发牌准则及条件包括健全储备管理及稳定机制、持有人赎回稳定币要求等,当中发行人有需全额储备支持,储备资产必需是优质、具高流动性,例如港政府债券等。此外,文件建议建议最低缴足股本为2500万港元,或流通法币稳定币面额的2%,以较高者为准。
他还表示,稳定币不一定要与港元挂钩,不过市面上现有的稳定币发行人需在香港取得牌照,否则相关的平台将只能向专业投资者出售相关稳定币。稳定币发牌制度针对发行人,如果多于一只稳定币将根据照牌活动及条件施加限制。(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