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据 The Block 报道,币安在周二提交的文件中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投诉主要针对点击网站、从其他匿名代币所有者那里购买代币,然后注销客户进行的交易上。但在所有有争议的交易中,都不存在与发起人签订的向共同商业企业投资资金的合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忽视了“投资合同”是否存在必须根据每笔交易来确定的要求。
运营 Binance.US 的实体 BAM Trading 和 BAM Management 也在周二的一份文件中表示,SEC 对 BAM 平台上的数字资产交易构成投资合同的指控并不充分。
此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今年 6 月起诉币安及其创始人赵长鹏涉嫌违反国家证券法,指控该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在不告知客户的情况下将资金转至赵长鹏拥有的另一只投资基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