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前美国 SEC 互联网执法办公室主任 John Reed Stark 在X平台发文表示,赵长鹏的律师团队对美国司法部(DOJ)最近提出的动议提出了反对意见,要求对地方法官 Brian A. Tsuchida 的决定进行复审,该决定允许赵长鹏返回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直至宣判。
赵长鹏的法律辩护团队还提交了一份声明,其中包含保释听证会的摘录,这些摘录预告了赵长鹏的"计划",即争取不入狱,或至少是家庭拘留和最低安全级别监狱的组合刑期。
赵长鹏法律辩护团队的反对动议的总体要点是——赵长鹏没有潜逃风险,因为
(1) 赵长鹏的行为反映了他打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服从法庭判决;
(2) 赵长鹏是公众人物,没有犯罪史,并承认犯有非暴力、非诈骗罪;
(3) 赵长鹏在阿联酋的公民身份并不等同于有潜逃风险;
(4) 适用的《量刑指南》范围并不鼓励逃逸,而是规定了严厉的处罚。
根据 Tsuchida 法官最初的保释令,预计 Jones 法官会在 11 月 27 日 C.O.B. 之前做出某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