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aily星球日报讯 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操守)区毓麟表示,有关销售代币化产品的指引,适用于真实资产在分类账上的数字化表示,例如不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现货贵金属和存款产品等。指引涵盖相关的尽职审查、产品和风险披露,以及风险管理系统和监控,目的是为银行客户提供适当保障。
区毓麟解释,上述真实资产本身已有保障措施,日后若代币化,可能附加风险(主要是科技风险),例如代币化产品可能被骇或系统停止运作等。
至于有关虚拟资产托管的指引,适用于采用 DLT 或类似技术的数字资产,例如虚拟资产、代币化证券,以及其他代币化资产。区毓麟说,银行为客户托管这类资产时,必须遵从 5 项标准,其中之一是银行必须将自有资产与客户的数字资产分隔,其他标准包括风险管理、保障客户资产、对服务提供者作尽职审查,以及提供披露等。(大公报)